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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实验室负责人工作职责制度

添加时间:2019-05-1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应对目前我国高校实验室所面临的重大而严峻的安全形势,使我院教学、科研实验室能安全、有序运行,以保证我院师生生命和学院财产安全,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近些年摸索出的实验室实用性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制定出本“实验室负责人制度”,请各位实验室负责人严格遵守并执行之。

1.负责本实验室建设规划、整体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职责。

2.负责组织本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的调试、维护报修、报废更新工作。

3.负责对使用本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和设备使用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工作。

5.负责本实验室使用审批、验收、实验过程中的检查管理工作。

6.负责本实验室相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7.负责对本实验室的使用申请人进行考核认定的工作(如列入学院黑名单)。

8.负责做到对本实验室的实验材料、化学试剂、可燃有毒物的严格把控。

9.负责及时上传下达,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各个层面的检查工作。

10.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学院安排。

如有因主观工作懈怠或严重失误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影响我院正常实验教学工作,或影响我院评优争先,学院将根据相关的校纪校规对相关人员给予不同程度责任处罚。

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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