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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违纪处分事件通报批评

添加时间:2024-04-03 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秋季学期第9~18周,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共处理 7 人次违纪处分事件,现作出全院通报批评如下:

21新能源姜同学,于2023年12月4日到机电工程学院替课,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1道桥田同学、22道桥白同学、21交运王同学,在2023年秋季学期累计旷课达12学时及以上,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22交运赵同学,于2024年1月3日先动手打人,给予记过处分。

22道桥包同学,于2023年11月1日夜不归宿,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内,包同学不知悔改,在2023年秋季学期累计旷课达12学时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以上同学违反校规校纪,对文明校园建设和优良学风建设造成不良影响,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


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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