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内蒙古农业大学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4年春季学期第四周旷课情况通报批评

添加时间:2024-04-03 来源: 浏览次数:

“审核评估年”和“学风建设年”间,为加强我院学生学风建设,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严肃考风考纪,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学院高度重视学生上课出勤率。2024年春季学期第四周(3月25日-3月31日)有如下学生无故旷课,严重违反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学风建设方案,现予以通报批评,望广大学子引以为戒。

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上一条:【研究生复试】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安排

下一条: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违纪处分事件通报批评

关闭

  
内蒙古农业大学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蒙ICP备05000415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电话:0471-4310285 邮政编码:0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