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文件要求,结合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分党委工作部署,森林工程教工党支部于2024年4月18日在学院报告厅开展了第四次集体学习。此次学习由党支部书记王海超同志进行领学,共有中共党员7人,请假2人。
会议第一项,由王海超同志介绍本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和内容,共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第一议题,学习2024年3月18日习近平考察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讲话精神;(2)解读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突出特点;(3)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条文对照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30条全文。
会议第二项,分别进行上述内容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常亮书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及森工专业本身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多方位的深度解读。
最后,常亮书记进行总结发言,他强调:作为高校教师,我们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原则,努力为我党的教育事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