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23〕1268号),由学院院长王国忠牵头的“道路绿色建养与大宗固废循环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获认定。该研究中心是我院获批的首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也是我院学科与专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体现。
学院自2023年6月份接到内蒙古农业大学科技处通知,结合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以道桥教研室与交通运输学科牵头,积极组织并联系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等多家单位协同发力,申报“道路绿色建养与大宗固废循环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通过内蒙古农业大学、自治区教育厅及发改委多轮评审、答辩等环节,最终获批2023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该中心的获批为我院教育教学及科学研究的高质量发展、推动自治区交通建设领域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