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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教工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集体学习

添加时间:2023-12-15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文件要求,结合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分党委工作部署,森林工程教工党支部于2023年12月13日在学院党建室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集体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王海超同志主持,共有中共党员9人,非中共党员1人,到会8人,请假2人。

会议第一项,由王海超同志介绍本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和内容,要求各位党员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

会议第二项,由王海超同志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进行一一解读。概括起来主要有:(1)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8日召开的会议精神;(2)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有: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其他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3)重点掌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的5个问题;(4)学习修订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5)从“为什么要制定《处分规定》”、“《处分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处分种类”等8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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