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学期第17周,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处理2人次违纪处分事件,现作出全院通报批评如下:
22交运刘同学、齐同学,于2024年6月23日在查完夜不归宿后,22点50左右擅自离校,未履行请假手续,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两名同学的行为对文明校园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更是对自己安全的不负责任,特予以全院范围内的通报批评,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
在此提醒广大同学,校园内所有监控均正常运行,近期将重点对11点左右进出校人员进行核查,请务必按照学校学院请假流程提前请假,在外同学请在22点50前回到公寓区,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备!
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