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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若干问题的说明

添加时间:2018-04-0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和《内蒙古农业大学く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内农大校办发(2013)3号)文件精神,我部负责具体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时间节点

每年3月份为一年级学生测试,对应体测2的成绩;

每年4月份为二年级学生测试,对应体测3的成绩;

每年5月份为三年级和未选上体育课的学生测试,对应体测4的成绩;

每年5-6月份为毕业生、结业生进行补测试;

每年7月对在校生的测试成绩进行收集、整理、评分、公示;

每年9月份为在校生进行补测试;

每年10月份为新生进行测试,对应体测1的成绩;

每年11月份对新生测试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评分、公示;

每年11月底对新生进行补测试;

12月份对测试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评分,将最终成绩报送教务处并公示于微校园。

每年12月底将我校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

二、在校生测试及补测试规定

1.在校学生每年测试一次,如不及格补测试一次,哪项不及格补哪项,总分不合格可选自己优势项目补测试。

2.各类型学籍异动学生,异动后第一时间到我部康体中心更新学籍信息。

3.周一、三上午办理学生申请免测试;周二、四上午办理学生成绩查询、找回、更正;周一、三、五上午补办体测卡,测试期间全天补办。

4.预科生、留学生不参加测试。

三、毕业生补测试原则

1.在校四年有一年漏项或不及格者,漏哪项补哪项,总分不及格者自选强项进行补测试。

2.在校四年有两年以下(包括两年)不合格者,在毕业生补测试期间可以一并补测试,但不得在同一天完成。

3.在校四年有两年以上(不包括两年)不合格者,在毕业生补测试期间只允许补测试两年的成绩,剩余学年成绩推至下半年秋季补测试。

4.回收体质测试卡:以班级为单位携带班级花名册和体质测试卡交回体育教学部,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体育教学部

2018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8届全区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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