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评比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工作评比及总结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关于在全校进一步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对评比结果公示如下。
标兵班:15级新能源科学与工程1B1班、17级交通工程1班
优秀班:17级交通运输2班、16级交通运输1班、16级交通运输2班
进步班:17级新能源科学与工程2班
公示期三天(2018年12月6日-12月8日)
监督电话:4310387
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