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依照《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方案》办法,确定2021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推荐名单,结果如下: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三楼33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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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