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内蒙古农业大学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实验中心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规章制度 > 实验中心 > 正文

能源交通学院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

添加时间:2017-11-2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的监督管理,掌握实验室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实验室的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及采取定期整改的监督措施。

                        定期汇报、检查

1、汇报频度

各实验室负责人每一个月在不间断检查实验室的基础上向教研室主任汇报一次实验室安全、卫生、设备运行等相关实验室的工作情况;教研室主任将本专业所属实验室近一个月的整体运行情况的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一次;实验中心汇总各专业实验室运行情况向学院院长汇报。要求以书面形式汇报并签字。

2、汇报的主要内容

2.1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

2.2实验室的药品购买、管理、使用情况。

2.3实验材料、化学试剂、易耗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4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5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2.6实验室原始操作的记录情况。

2.7实验室检查记录的填写情况。

2.8实验室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2.9关于实验的其他重要事情。

                            定期评估

1、成立教学科研实验室运行监督委员会

学院成立教学科研实验室运行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任命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7名。

组长:王国忠;副组长:常亮

成员:李海军张丽萍高明星解松芳辛海升韩巧丽岳海军

2、职责

监督委员会每三个月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室安全等相关实验室运行情况,据检查情况写出评估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组长审核,随后下发给各教研室,限期整改。

3、 检查内容

3.1检查师生进入实验室前的安全、制度教育与设备培训。

3.2检查实验室安全与废弃物处理。重点检查环境卫生,实验区是否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是否有明火加热、吸烟现象,涉及有毒、有害、刺激性物质的实验的防护,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废弃物处理等。

3.3检查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购买、领用、使用登记记录,有无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3.4检查实验室申请与验收记录;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设备的使用规范等。。

4、书写评估报告

监督委员会据检查情况检查情况写出评估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组长审核,随后下发给各教研室,限期整改。

5、实施整改

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并认真进行纠正,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6、复检验收

监督委员会对实验室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实验室整改达到预期目的。

上一条: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制度

下一条: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关闭

  
内蒙古农业大学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蒙ICP备05000415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电话:0471-4310285 邮政编码:0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