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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制度

添加时间:2018-12-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特制定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制度。

第一条、认真学习国家、学校、学院各有关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手册及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

第二条、接受所在实验室负责人针对各自实验室特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实验室负责人自拟考题对申请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安全考试和大仪、高危设备操作与注意事项考试,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三条、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教师、学生必须签订《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按照申请使用实验室流程进行审批后方可准入实验室;

第四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事仪器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仪器操作规程,熟记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条、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或必要防范措施,需穿长袖实验服,不得穿脱鞋、短裤,不露脚趾。涉及化学和高温实验,不得佩戴隐形眼镜,从事危险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陪同方可入内;

第六条、学生实验过程中,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同时实验时必须专心致志,严格进行实验室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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